Michael Rudolph 2001:

博士論文中文摘要

文化復興還是族群同化: 台灣原住民族社會運動的起源與影響1983 -1996


I.   研究大致上的方向
II.
主要研究結果與發現


I.
研究大致上的方向

90年代時, 整個台灣大社會處在一個很大的轉變中。若干想脫离代表著「中國」的內在(外省人勢力)和外在(中共)勢力的社會團體 - 無論是在野黨、教會團體、學術界或執政黨 - 當時試圖以不同的方式來建構一個「新台灣人」(包括他的文化和歷史)的圖像。「多元文化、族群融合」可能是台灣90年代最為流行的社會論述。隨著政治角力的鬆動,兩黨政黨政治的幾乎確立與民間文化活力的上揚,多元社會的圖像似乎隱隱浮現在台灣版圖的胸膛中。「本土化」、「發現台灣」、「尋找歷史主體」、「回歸原鄉」……等的社會工程便在「多元」的旗幟下揚帆出發。在90時代以前的專制時代 長期受到歧視的台灣原住民,在此過程中就慢慢被承認為最能代表台灣的本土與多元性的「養分」(吳密察1994),因此逐漸受到重視。

「台灣原住民族的社會運動運動」是朝著兩個相互影響的方向進行:一是以原住民群體的生存,爭取他們在台灣經濟、政治和社會上的平等地位;二為重建原住民群體的尊嚴以及文化的延續。在研究 "原住民的社會與文化改革運動" 的時候,我們不可把它從整個台灣社會的脈動中抽離, 而單就原住民運動的部份來分析它。因為在整個運動的發起與後續的發展中有絕大的部份,是依賴台灣整個大環境中許多民間和政治團體的支持、培養與操控。

因此,我把論文分成三個主要的研究層面 (請參考下述的論文提綱的三個段落),並且在此三個研究層面進行了長期研究與參与觀察:

(1)第一為「中間層」(Meso-level),即指原住民精英。我在此 (即論文的第一個段落)介紹原住民政治精英和原住民抗爭精英 (謝世忠 1987b) 在專制時代後期以及在注重多元文化時代的行動。研究的重點在於原住民抗爭精英, 在不同的組織和團體中以何種方式來爭取原住民的權益,或者 - 為了「復興」或「搶救」原住民的文化 - 以何種方式來採集/創造/書寫/建構「族人」和「祖先」的文化和過去。

(2)第二為「元層」(Meta-level),即指支持、培養與操縱原住民精英的勢力:我在此(論文的第二個段落)介紹不同的民間與教會團體、學術界(人類學家)、在野黨、執政黨在兩個時代(即90年前後期)以何種方式來促進上述Meso-level的過程。

(3)第三為「微層」(Micro-level),即指部落: 我在此(論文的第三個段落)探討部落社會中不同族群的成員們(尤其太魯閣族與排灣族的老百姓)對該過程(Meso- 以及Meta-level)的認識與對其論述的接受程度。我這個田野調查的一個核心問題是探討謝世忠(1992)所謂的「偏離群眾的精英」現象。


針對上述三個不同的研究對象(層面)的資料搜集 - , 除了比較 不同的組織所提供的資料,參加各項活動、研討會、研習營之外 - 也做了兩個不同部落的訪問工作. 主要的研究目標是分析上述三個層面的互動關係。


II. 主要研究結果與發現:

分析上述互動關係的主要發現是:無論在專制時期或在多元文化/本土化時期,原住民精英團體對政治的積極投入, 是原住民精英在認同與運動路線差異中相互競爭的結果 在專制時期是不同雙文化 (bi-cultural)的原住民精英為了稀少的媒介職位而競爭。(忠於國民黨的精英強調原住民與漢族的相同性,因此堅持其民族要享受與漢族相同的權益;反對國民黨的精英反而認為原住民要享受特殊的權益,因此要求原住民的民族地位被承認)。在多元文化/本土化時期雙文化的原住民精英很快就認識到他們新的機會,並且為了誇大他們面對著漢族精英共同領域而團結起來。在「異性」慢慢被大社會認同的新時代裡,他們就一起強調原住民的「特殊性」、「純粹性」和「主體性」,並且一起推動了原住民運動。此種現象可以支持Paul Brass 1991)「工具主義」(instrumentalist)的論說,即強調社會運動是不同精英的競爭、矛盾與權利斗爭的產物。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具有較高教育程度的原住民知識分子的確還有另外一種動機來參与社會運動。他們的積極主義也可以被視為是針對強勢社會幾十年以來對原住民的差別待遇所導致的認同污名感的一種反映。通過不同反對政府或批判政府的內在與外在勢力(民進黨、人類學家、外國傳教士以及基督長老教會)所提供的支持與技巧,這些知識精英終於就找到了能脫离並克服此種認同的污名的道路。此種論釋比較能支持所謂的「天賦族群意識論」(primordialist)的論說,就像一個分析日本強勢社會與日本部落民的互動關係的研究表示「政治積極主義常常是補償文化認同污名或者對歧視的反感的第二種方法」(George De Vos / Hiroshi Wagatsuma 1966)

原住民老百姓的原住民認同跟原住民精英的認同觀很不一樣。我長期(1994.10 – 1996.3)在太魯閣族與排灣族的部落里的採訪訪問工作的一個重要的發現是:雖然各族與漢族互動模式按照各族群的社會文化制度都不一樣,但是大部分的村民在外來者的面前都不喜歡強調自己的原住民來源。有時候他們甚至拒絕承認他們是原住民。相反的,他們試圖把自己的行動和觀念與台灣漢族的標準配合起來,並且盡量地模仿了台灣中產階級的生活模式。一方面,此種行為促進他們採取主流社會的文化觀和消費模式。另一方面,它導致他們試圖脫離與他們自己原住民文化有關的所有的標誌,包括原住民母語、傳統的姓名制度以及若干他們視為不文明或落後的傳統,如對「出草」(曾經獵人頭)的記憶、刺青、傳統的建築物等等(就是原住民精英當時特別喜歡凸顯的一些「最能代表原住民傳統,純粹性,主體性等等」的標誌)。照樣地,他們不喜歡被叫做「南島語系民族」或其他非中華民族的文化族成員們,一般人民對原住民精英所提出「原住民文化出草」或類似的行動和概念都表示反感或不理解。另外一個呈現原住民老百姓有較低文化認同的指標是他們對自己土地冷漠的態度。

從上述的一些發現,我們可以推論:原住民精英以及原住民老百姓為什麼會呈現出來不同行為和認同觀的主要理由, 是因為他們受到漢族社會不同社會階層與價值觀的影響。因為原住民精英的文化保存工作以及文化復興工作,不僅在精神上,且在經濟上受到漢族精英(尤其是本土化運動團體、環保團體 等等)的支持和鼓勵,原住民知識精英常常就認同其價值觀:經過此種支持和鼓勵,他們不僅建立了「原住民真理性Aboriginality」這個概念(謝世忠 1987b; Michael Stainton 1995),也很成功地支持了台灣本土化的努力,因此最後在漢族社會里面就被肯定相當高的社會地位。相反的, 原住民老百姓較受到漢族老百姓 - 就是中產階級- 價值觀的影響。跟原住民精英不一樣,他們不能依賴強勢社會知識界或其他高階層的支持者。相反的,他們常常受到強勢社會的歧視,因為他們的資格和教育程度太低或因為他們在個性方面與漢族不一樣(比如他比較「浪漫」的工作態度)。大部分原住民與漢族的老百姓當時還認為:如果原住民自己較努力一點,他們更快也更成功地會與大社會融合打成一片(傅仰止1994)。為了能夠脫離這種次等的社會地位,並且能夠進入具有名譽較高的工作(就像警察或者軍事人物),最重要的條件之一就是一致性較高的行為(conformity)。嚮往在漢族社會裡面有發展機會的原住民,因此比較不會認同原住民精英所提倡的認同標誌,甚至會避開這些標誌。從原住民的這種個性表現,我們可以了解無論是原住民社會裡哪個社會階層,都相當嚮往於滿足漢族社會對他們的希望,甚至可能也嚮往於被漢人社會同化。不過,跟原住民精英正好相反的,原住民老百姓不僅缺乏任何一種「第二種方式」來克服他們認同等污名感和自卑感,而且也不期待漢族中產階級的成員們給予他們太大的支持或肯定。公開地對現況表示不滿, 從他們的眼光來看是更荒謬的,因為大部分的人畢竟認為原住民的困境是原住民不夠努力而不是因為台灣漢人社會缺乏正義性而造成出來的。